昆明市保安协会网站稿酬管理制度

一、为激发会员单位通讯员和保安行业从业者的写作热情,丰富稿件来源和宣传内容,更好地发挥行业宣传作用,制定本制度。

二、稿酬标准,具体为:

1.稿件在保安风采、行业知识板块刊载的,按每100字10元标准支付稿酬。

2. 稿件在特色服务板块刊载的,按每100字8元标准支付稿酬。

3. 稿件在家乡美景、地方美食板块刊载的,按每100字6元标准支付稿酬。

4.新闻图片按每幅5元标准支付

三、为鼓励通讯员和写作爱好者的创作热情,在其他报刊以及地方和全国公开发行媒体上发表作品后授权给协会转账的,给予二次稿酬,具体为:

1.在市(区)级刊物刊载稿件一篇,奖励20元。

2.在省级刊物上刊载稿件一篇,奖励30元。

3.在国家级刊物刊载稿件一篇,奖励50元。

四、报稿酬及对外宣传奖励每月支付一次,程序为:

1.网络部负责在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稿酬及奖励明细表编制,报送秘书处负责人审核。

2.稿酬及奖励经秘书处负责人审核,报副秘书长批准后,由秘书处负责办理财务手续及发放。

3.稿酬及奖励由领取人签字领取后,返回秘书处存档备查。


2017年7月28日